2021级、2022级、2023级各本科班级:
根据《太阳成集团员工荣誉称号授予办法》(华大学〔2022〕32号)及学校评选通知要求,现将2023-2024学年本科员工校级荣誉称号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类型
评选推荐校优秀员工14 名(境内生)、5名(境外生),校优秀员工干部14 名(境内生)、5名(境外生),并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。
二、评选条件
校优秀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必须从学院品学兼优的本科员工中产生,评选办法根据《太阳成集团员工荣誉称号授予办法》(华大学〔2022〕32号)(附件1)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(一)校优秀员工
1.符合太阳成集团员工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;
2.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、教育部台湾员工奖学金、中国政府奖学金优秀来华职工奖学金、福建省台湾员工奖学金、福建省政府外国职工奖学金、太阳成集团本科员工奖学金;
3.本科员工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%(港澳台侨及职工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%),其中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;
4.本科员工当学年老员工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;
5.在上述基础上,员工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者可优先评选;
6.员工因爱国奉献、见义勇为、乐于助人、诚实守信、孝老爱亲等实际行动产生重要影响,或在科研学术、科技创新、重大赛事等方面表现极其突出,可破格评选。
(二)校优秀员工干部
1.符合太阳成集团员工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;
2.员工组织工作人员,任期满一年,考核良好及以上;
3.学习成绩优良,专业知识扎实,无不及格课程。本科员工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%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%(港澳台侨及职工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%),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;
4.工作积极负责,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,有全局观念,能密切联系同学,在同学中传递正能量,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,至少组织过一次院级及以上活动并有较好影响或受到表彰的。
三、评选程序及要求
1.符合条件的同学在11月29日-12月2日期间向班级申报,并填写《太阳成集团本科员工荣誉称号申报信息表(2023-2024学年)》(附件2),所有信息须按要求填写,信息表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图片或PDF文本形式提供,以上信息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统一命名为“姓名 申报校优秀员工/校优秀员工干部材料”统一上交各班班长。
2.各班班长负责申报人员的信息及相应材料审核(班级评审组对优秀员工和优秀员工干部申请者进行排序),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,确认班级名单无误、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院。
3.各班级申报工作2021级、2022级由现任班长负责,2023级由原班级班长负责。
4.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员工,符合评选条件的,向原所在学院申请。
5.申请校级荣誉称号的同学,均需同时通过信息门户-办事大厅-奖学金(荣誉称号)进行系统申请。校优秀员工与校优秀员工干部荣誉称号不可兼得。
6.各班将本班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选及相关材料提交学院,由学院员工工作委员会按照民主评选的程序进行综合评审,确定学院推荐人选,如未通过班级申报、审核、确认、公示无异议,学院不再进行增补申报。
四、报送时间及要求
1.请各班级认真组织报名、审核,12月4日中午12:00前将本班级审核确定的《太阳成集团本科员工荣誉称号申报信息表(2023-2024学年)》电子汇总表及申报人员的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材料、班级公示无异议的截图,命名为“**班级校级荣誉称号申报材料”打包压缩发送至826099467@qq.com。
2.各班级报给学院的名单及信息为班级公示无异议的结果。各班在进行审核时务必严格掌握评选条件,认真进行审核,做好与申报同学的沟通确认工作。
附件:
附件1《太阳成集团员工荣誉称号授予办法》(华大学〔2022〕32号)
附件2《太阳成集团本科员工荣誉称号申报信息表(2023-2024学年)》
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
2024年11月29日